申请入学

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真道书院(直资一条龙中小学)

2024-2025 年 基阶一年级 (小一) 入学申请须知

网上报名

学费减免申请

入学简介会

  1. 凡于 2018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的本港儿童,均可申请入读本校 2024-25 年度基阶一年级。本校全港招生,不受校网限制。
  2. 2022-23年度基阶一年级全年学费为 $28,600,分 10 期缴交。本校或会按教育局既定程序申请增加2024-25年度之学费。
  3. 本校设有学费减免计划供合资格的家庭申请(包括综援家庭及领取学生资助办事处财政资助的学生),一切申请均作保密处理,亦不会视作甄选学生的准则。详情请参考本校网页(https://www.logosacademy.edu.hk/zh/admission/fee-remission-scheme/)内之「学生资助计划资格评估申请指引」,请参阅附录或向本校校务处查询 ( 电话 : 2337 2126 )。
  4. 本校将举行两场内容相同的入学简介会。请家长于学校网页提供的连结预留入场券,截止登记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。

    第一场:2023年4月29日(早上10时至中午12时)
    第二场:2023年4月29日(下午2时至4时)

  5. 本校只接受网上申请,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
  6. 所有申请者需缴交报名费港币50元正。有关申请缴费通知书将以电邮寄出,请家长于2023年6月10日前携同缴费通知书到任何一间香港7-11便利店缴费。逾期缴交报名费,有关入学申请将作废。
  7. 学校将稍后发电邮邀请所有申请者出席第一轮面见。 (第一轮面见日期:2023年9月16日)。
  8. 学校将稍后发电邮邀请入选申请者出席第二轮面见。 (第二轮面见日期:2023年10月21及10月28日)。
  9. 根据教育局指引,获取录而决定入读本校的学生,将不再获得教育局的小一入学派位。有关学校资料,请参阅本校网址:http://www.logosacademy.edu.hk

附录

评定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及幅度

AFI 机制所采用的算式如下:

AFI = 家庭全年总收入* ÷ (家庭成员(注一)人数 + 1**)

* 与申请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30%作为计算家庭收入的一部份。
** 二至三人的单亲家庭,公式中除数的 + 1 将会增加至 + 2。

详细资料请参考本校网站 https://www.logosacademy.edu.hk/zh/admission/fee-remission-scheme/ 内之「2022-2023年度学生资助计划资格评估申请指引」。

调整后家庭收入(AFI) 组别的资助幅度折算表如下∶

调整后家庭收入 (AFI)机制下数值介乎

学费资助幅度

$0至 $55,000

全额

$55,000以上 至 $88,000

半额

超过 $88,000

不合资格 (申请不成功)

例子1:以一个四人家庭为例∶成员包括申请人、申请人的配偶、同住的未婚子女一名(三人均有工作及收入) 及一名在中学就读的女儿。

a)

申请人总收入

$140,000

b)

申请人配偶总收入

$ 98,000

c)

同住的未婚子女总收入

$ 70,000

d)

其他收入(注二)

$ 10,000

e)

家庭成员涉及痼疾的医疗开支*
*(2022/23学年每名家庭成员可扣减的款额上限为全年22,300元)

$ 21,000

AFI = ($ 140,000 + $ 98,000 + $ 70,000 × 30% + $ 10,000 – $21,000) ÷ (4 + 1) = $ 49,600

 

例子1

例子2

例子3

例子4

申请人总收入

$140,000

$280,000

$180,000

$380,000

申请人配偶总收入

$98,000

$ 0

$100,000

$120,000

同住的未婚子女总收入

$70,000

(× 30%)

$ 0

$ 0

$ 0

其他收入(注二)

$10,000

$ 0

$ 0

$ 0

医疗开支

$21,000
(1 位成员)

$24,000
(1 位成员)

$60,000
(1 位成员$21,000,
1 位成员$39,000)

$100,000
(1 位成员$48,000,
1 位成员$52,000)

家庭成员人数

4个成员

3个成员

(单亲家庭)

3个成员

4个成员

AFI

$49,600

$51,540

$59,175

$91,080

学费资助幅度

全额

全额

半额

不合资格

注一: 家庭成员通常是指申请人、申请人的配偶、与申请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,以及由申请人及/或其配偶供养的父母。

注二: 包括:非同住子女/亲友津助(包括金钱或住屋津贴 / 水费 / 电费 / 煤气费或其他生活使费)、物业/土地/车位/车辆/船只的租金收入、定期存款、 股票债券等 利息收入、赡养费、退休金(一次过领取的退休金除外)、孤儿寡妇金/ 恩恤金、其他等。